报导:邱佩勋
人生本来就无常,MH370空难让我们更深刻体会,精彩活在当下、感恩生命美好的同时,亦让更多人明白“事前”规划的重要。
一场灾难,让许多人留下未能与亲友好好话别的遗憾,毕竟几时走、怎样走,都不由得我们说。走得太突然,活著的亲人还要为自己的事而忙…
事前规划有很多种,较为普遍的非遗嘱和信托莫属。
马航MH370客机坠毁南印度洋,乘客家属亲友无不心碎。但回归现实,乘客家属依然得继续生活,同时得接手处理失事者的事务,包括他们遗留下来的财产、负债与资产分配等。
尤其失事者如果没有立遗嘱或信托,个人财产就会被冻结,必须根据政府法令来分配;届时依赖其收入的家人如父母、配偶、孩子等,将随时陷入无现金应付日常所需的困境。
专家回应《中国报》提问说,国人立遗嘱的醒觉已大有改善,但大部分仍存迷思,而且规划不全面,以致留给亲人的不是资产,而是债务。
乐委机构(Rockwills)总执行长罗万金指出,国人对立遗嘱已不再禁忌,也不再抗拒,但有个爱“拖延”的毛病,迟不采取行动。
“比起乐委刚成立、约19年前,国人对遗嘱认识已有很大改善,以前的老人很迷信,他们以为写了遗嘱后,会看不到第2天的太阳。”
宏愿理财机构董事经理兼理财师陈文博认为,我国虽已有立遗嘱的趋势,但未获重视,国人了解也不全面,甚至带有迷思。
他说,遗嘱和信托都是规划资产的工具,要保护所爱的家人,适当的规划和保障是绝对必要的。
陈文博指出,在立遗嘱或信托前,必须清楚列下未来的财务风险、潜在危机与威胁、未来可能需求和隐忧等,再咨询财务规划师,逐一寻求解决方案,降低相关风险,这样才算是一个完善的规划。
所谓隐忧或潜在风险,可以是遗产继承人被骗、孩子败光家产等。
逢发生事故立遗嘱者增
国人对事前规划的醒觉虽提高,但往往不会即时行动,直至发生重大事故后,立遗嘱的人就会明显提高。
罗万金透露,许多人以未想清楚为由,暂缓或拖延立遗嘱,但在发生事故或身边有人发生意外后,许多人就会主动接触要立遗嘱。
“不止是马航事件,每当有空难发生,或他们有亲戚去世时,就会比较多人想要立遗嘱。”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妥善处理个人资产,一旦因故去世,留给亲人的不仅是伤心,还有一堆待解决的财务或资产事宜。
如果家人不清楚已故者到底留下多少资产,或不懂这些资产在那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些资产将遭政府冻结。
据估计,我国有超过500亿令吉的财产因为无人认领遭冻结。
立遗嘱非遗产规划勿留遗害给家人
完善的遗产规划,可以避免在不经不觉间把“遗害”留给家人。
陈文博提醒说,立遗嘱不等同于遗产规划,立遗嘱前应该先确认本身资产是否有净值(net worth),也就是资产扣除债务后的余额,再检视是否有流动现金、不动产等,再从中安排。
许多人认为财产不多,立遗嘱不急在一时,但他直言,如果没有妥善规划,即使已立遗嘱,也不能全面解决问题。
他举例说,假设A君立遗嘱,把仍拖欠银行贷款的汽车、屋子和生意留给家人,却没有妥善处理相关负债,那只是把债务而不是资产留给家人。
“遗嘱规划不只是交代(资产)而已,不应该只是交代后事。”
在立遗嘱之前,一定要分析和鉴定本身的资产净值、可动用的现金等,确保流动现金足够、中长期隐忧获得解决等等。
他举例,一位经商的老客户有两个不成材的孩子,为了避免家产日后被挥霍清光,老客户可以把财产放到一个信托,再按意愿作出分配。
透过信托,可以每月固定拨出特定金额给两个孩子,至少在他百年归西后,孩子不会一夜间败光他的财产,也可藉信托降低相关风险。
资产不足更应规划
专家常说,没有钱,更要理财;同理,资产不足,更要妥善规划,才能保障自己和家人。
陈文博指出,如果一个人的欠债超过资产,意即没有资产净值,更应该规划保护自己和家人,例如成立信托和购买保险。尤其中小企业老板,更应做个周全规划。
他说,国内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是家族经营,当公司需要资金时,许多人会将房屋等资产抵押给银行,这也是我国家债高居不下的原因之一,而且一旦生意失败,家人也遭池鱼之殃。
他指出,相关风险规划包括保险规划、储备金和信托。
他举例,假设A君和B君合伙做生意,A君计划规划个人资产,他可以交代B君在什么情况和条件下,处理掉本身的股份,售股所得则分配给家人。
“购买保险,是以最少的钱来取得最大的保障。保险是理赔最快的,也可即时提现。不像其他不动产如房屋,必须等一段时间卖出后才能取得现金。”
他说,成立信托可筑起一道防火墙,保护家人免受债权人追债,同时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按部就班的作出安排。
平均45岁立遗嘱
到底几岁就应该开始立遗嘱、规划资产?
数据显示,许多人平均在45岁时立遗嘱,但实际应该规划的时间,仍因人而异。
罗万金指出,只要觉得有义务和责任,例如有了子女后,就可以开始规划了。
“因为只有你有权力分配自己的资产,而且立了遗嘱后仍可修正,也依然保有财产拥有权,十分方便。”
根据乐委机构统计数据,该公司约80%立遗嘱的客户年龄介于30多至60多岁,平均年龄约45岁。
“除了已婚者,单身人士也应该立遗嘱,除了可按照个人意愿分配资产,安顿家人,也可以拿来做慈善。”
未留遗嘱者财产将依法分配
遗留家属
可获得的分配
配偶而已(无父母/子女)
配偶:全部遗产
子女而已(无父母/配偶)
子女:全部遗产
父母而已(无配偶/子女)
父母:全部遗产
配偶与父母(无子女)
配偶:一半父母:一半
配偶与子女(无父母)
配偶:1/3子女:2/3
父母与子女(无配偶)
父母:1/3子女:2/3
父母、配偶与子女
父母:1/4配偶:1/4子女:1/2
注: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
无规划依法分配资产遭冻结
如果没有立遗嘱或设立信托,一个人逝世后的财产将暂时被冻结,再根据政府法令来分配,最快要2年、最迟4年以上才能解决。
罗万金指出,这个最后的解决方案未必符合个人资产分配意愿,过程也相当耗时,最快要2、3年,财产才会交到受益人手中。
他说,无遗嘱者一旦去世,当局会先以其资产偿还相关债务,例如银行贷款、信用卡、所得税欠款等,之后才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分配资产余额。
“如果资产越多,整个过程会更复杂和耗时,可能要花上4年以上的时间才完成财产分配。”
再者,在委任遗产管理人方面,也必须获其他受益人的书面同意,若意见不合,肯定会拖迟整个程序。
手写纸条无法律约束力
在资产交代与托管方面,手写纸条、录音有法律约束力吗?答案是否定的。
一些人在出远门前,可能因来不及立遗嘱,会以书写或录音方式,交代和分配个人资产。
但罗万金指出,以这种形式处理个人资产,只能算是遗愿或遗言,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且胥视家人是否要遵守这些安排。
“如果交由政府分配遗产,等到法定受益人拿到财产时,已可能是很多年之后的事了,届时法定受益人要不要遵守这些遗愿,又是另一回事了。”
政府会引用1949年信托人法令、1959年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法令(Probate & Administration Act
1959)、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1967年所得税法令,以及1949年遗嘱法令等,来处理和分配没有遗嘱者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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