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把所有资产均分给所有孩子,只需在遗嘱里写明把所有资产留给“孩子”,无需列下孩子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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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我们已谈到一个人在立写遗嘱前所提出的问题,这一期我们将会继续讨论有关客户在考虑立写遗嘱前所提出的一些疑问。
以下是我们搜集了一些立写遗嘱者经常所提出的问题作为您的参考用途:
案列(五)
我立写的遗嘱须付印花税或盖章才生效吗?
◆答:法律上遗嘱是不需要付印花税或盖章的,有些人盖章只是为了机密的用意。
案列(六)
若遗嘱的两名证人已去世或无法被寻找,遗嘱能呈上法庭验证吗?
◆答:当执行遗嘱时,法庭需要专业人士呈上宣誓书,若无人前来申请,法庭需要一位能够证明该立遗嘱者的真实签名的人呈上宣誓书。
案列(七)
我的遗嘱里写著:“我把一万令吉留给我的妻子”。离婚后,她不再是我的妻子,我与她的关系无效,若我不重立写遗嘱,她是否仍能继续我的一万令吉?
◆答:前妻仍能继承那一万令吉。若遗嘱里已说明此一万令吉是遗留给您的妻子,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当立遗嘱者去世后,遗嘱的内容就会生效。如果您不想把一万令吉遗赠于您的前妻,那您应该重写您的遗嘱了。
案列(八)
我想把我所有的资产留给我的孩子,不过,我可能在未来会多生一个孩子,我是否需要重新立写遗嘱?
◆答:如果您的意愿是把所有的资产都平均分给所有的孩子,您只需在遗嘱里写明把所有资产留给您的孩子,使用“孩子”此名词,无需列下您孩子的名字。
这表示您任何生存的孩子将能继承您的资产;至于此遗嘱是在您的孩子出生前或出生后是无关系的。
案列(九)
我从小就是受华文教育,对英文一知半解,我可以以华文立写遗嘱吗?
◆答:遗嘱是可以用任何语文书写的,但唯一条件就是任何不是使用英文立写的遗嘱必须经过翻译,而且由法庭通译员证实或由一位专业的翻译员翻译。此翻译必须附上要求法庭检验证的申请书。
案列(十)
我是一间私人公司的大股东,我是否可以将注册于私人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块土地遗赠出去?
◆答:这是不可以的。私人有限公司是另一种不同的合法体制,而且是那块土地的真正主人。您仅能够通过公司具有的股份而间接拥有它,您不能遗赠出去。不过,另一种做法是您能将您公司的股份遗赠出去。
案列(十一)
我的孩子在什么年龄才会继承我的资产?
◆答:一个人只要达到18岁就可以合法地掌管财产。若您想孩子们到一个固定的岁数才继承,那您可以在遗嘱里说明。
不管您的资产是多或少,遗嘱对每一位想要保护他的挚爱的人都重要。遗嘱不是一种奢侈,而是一种必需品,是一个您可以为下一代铺路,节省时间和金钱,甚至对自己做一个交代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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