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9, 2012

钟子税术(第14篇). 夫妻如何精明报税?

根据我国所得税法,已婚纳税人可以选择个人报税或是和配偶联合估税。
 在现有税务制度下,妻子联合估税的选择权优先于丈夫,而且妻子无需书面申请来联合估税。丈夫若选择和妻子联合呈报2011税年的税务,则必须于2012年4月1日前书面申请。
 打工人士必须在他的BE表格内选择他估税的方式:  1.和丈夫联合估税
 2.和妻子联合估税
 3.分开估税
 4.个人估税,配偶没有收入?只有免税收入
 5.个人估税(单身?离婚?寡妇?鳏夫?离世)
 选择将其收入和丈夫一同联名估税的妻子应在其税务表格填上「1」;丈夫若选择将和妻子一同联名估税,则选择「2」。
 联合估税以『总收入』为准。妻子必须在当税年内『有收入』,才能够和丈夫联合估税。一旦选择联合估税后,妻子的收入将以丈夫的名下课税,她本身则无须课税,因为她已被视为无收入。
 除了以上估税种类,若妻子选择和丈夫一起联合估税,那么,丈夫必须把妻子的收入(C17)和收入种类填写在其B/BE表格里: 联合估税还是分开估税?
 分开估税让已婚的纳税人各自享有减免和回扣;在联合估税下,报税的纳税人可以享有自己和另一方的减免和回扣。
 联合估税有时也是一种节税方案,因为(妻子收入在丈夫名下课税)丈夫可享有妻子减免优惠,用作抵消妻子加入到丈夫名下课税的收入。
 例如:在丈夫的应课税收入非常低,甚至业务有亏损,而妻子的收入比丈夫高的情况下,建议他将收入在妻子名下课税,即和妻子一起联合估税。如此以来,妻子就能善用丈夫可享有的减免,来减少联合呈报的税务。
精明报税小贴士 由于分开估税让已婚的纳税人各自享有税务减免和回扣的缘故,因此分开估税通常会比联合估税来得省税。
 纳税人每个税年都可重选要分开估税还是联合估税,也就是说联合估税的选择并不是永久性的。
联合估税 课税一方可享减免优惠
 在联合估税(妻子的收入在丈夫名下课税)的情况下,丈夫可享有以下减免优惠:
 (一)妻子减免RM3,000;
 (二)若妻子是残障人士,则可额外享有RM3,500的减免;
 (三)子女减免自动归丈夫;
 (四)妻子以下开销被视为是丈夫的开销,相关的减免由丈夫享有:
 (a) 辅助配备 (最高RM5,000);
 (b) 严重疾病医药开销 (最高RM5,000);
 (c) 身体检查费 (最高RM500);
 (d) 购买书籍,杂志、定期刊物(最高RM1,000);
 (e) 个人电脑(最高RM3,000);
 (f) 运动器材(最高RM300);
 (g) 签用网络宽频(最高RM500);
 (h) 国家教育储蓄基金户口实额(最高RM3,000);
 (i) 房贷利息(最高RM10,000) 。
 (五)妻子购买人寿保险、缴付公积金、以及年金计划(最高RM7,000)或教育与医药保险(最高RM3,000),将归丈夫名下。
子女减免
 除了联合估税或分开估税,子女减免也可被已婚又有子女的纳税人用来规划税务。
 下列表格内显示出各项子女减免:
减免种类 RM 每名子女(18岁或以下) 1,000 每名子女(18岁以上)、未婚且正接受高等教育、专业实习训练/合约培训。(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 4,000 未婚、生理或心理残障的子女 5,000 未婚残障子女(18岁以上)正接受高等教育,专业实习训练/合约培训。(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 9,000
精明报税小贴士 在现有的所得税法下,丈夫或妻子都可以享有子女减免。不过,若丈夫已享有其中一子女的减免,妻子将不得享用同一子女减免。
 因此,夫妻在决定谁来享有子女减免前,最好先计算出个人的税务,由税率较高的一方享有子女减免。若子女减免由妻子(打工)享有,她就必须在她的BE表格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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