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7, 2012

税事追踪.地税可从租金收入中扣除

Liew问:
 我爸爸共有两个产业(A和B产业)。A为空地,3年前,该土地已经由农业地转换为工业地(已缴纳了一笔土地转换费)。
 目前该土地已经出租给别人,租金为7000令吉,同时他也需要每年缴交地税及门牌税等。
 B为房子,目前已出租给别人,租金为1000令吉,租客每月将租金bank in到我妈妈银行户口,这笔租金已经成为我妈妈的收入。
 1. 我爸爸每年都要缴个人所得税,A产业租金收入可否要扣除地税,门牌税等,那土地转换费呢?
 2. B产业租金收入归我妈妈,但产业在我爸爸名下,我爸爸每年都要缴个人所得税,B产业租金收入要报吗?
 另一方面,我和我弟弟共同拥有一个房子(C产业)。目前这房子已经出租给别人,租金为1200令吉,由于我弟弟目前在国外,租客每月将租金存入我的银行户口。
 我想询问:
 3. 我每年都要缴个人所得税,我报上C产业的租金收入是1200令吉还是600令吉?
 另外,我是吉隆坡一间汽车配件贸易公司股东,也要兼任营业员的工作,负责北马的市场。公司会给我们全部交通费,另外当我在北马工作时,也会给我每天住宿津贴50令吉,每天用餐津贴25令吉。
 请问:
 4. 我每年都要缴个人所得税,因工作而所得到的交通费、住宿津贴、用餐津贴,可否要承报当成我的收入?
 5. 我身为公司股东(Director),并且也要兼任营业员的工作,如果生病看医生,费用可否Claim公司?公司所得税可否承报这项费用?
★均富国际会计行高级执行董事盛绣雁答:
 1. A产业的每年地税及门牌税(quit rent)和估价费用,可从租金收入中扣除,但不能扣除土地转换费。
 2. B产业如果是在爸爸名下,尽管租金收入归妈妈,但你爸爸必须申报这笔收入。
 所有与租金收入相关的开销,例如地税和估价费用、房地产保险等,都能从租金收入中扣除。
 3. 根据平等共享比重,即600令吉。
 4. 公司提供交通开销、住宿和用餐津贴给一名为公务出差的员工,可根据以下免税:
 a. 执行公务的交通津贴每年限6000令吉。如果一名员工为执行公务获得超过6000令吉的免费汽油,这名员工在估算收入时,可依公务支出扣除。
 员工必须保存相关收据为期7年,供查税用途。
 b. 用餐津贴和每日津贴,只有在雇主有提供和根据内部规定费用的情况下,才能免税。
 5. 可以。公司在报税时,可以扣除董事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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